迷雾重重!贾跃亭破产再陷僵局:财产披露不完整



债主:说我是“恶意债权人”?难不成是我恶意借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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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晨    编辑|Vicky Xiao

“乐视生态”的发明者、乐视控股集团创始人贾跃亭在美国特拉华州提交的个人破产重组案,已于去年底被转移至加州中区联邦破产法院。

由于新冠疫情在中美先后爆发,被卷入贾跃亭破产事件的一部分中国债权人无法出庭或参加债权人会议。关于案情的最新进展一时众说纷纭。

2月28日,某汽车行业自媒体报道了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发布的声明[1]。该报道宣称贾跃亭“做出了一系列巨大让步”,和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达成一致”,诸多债权人关心的问题“都已得以解决”,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展”。

该报道进一步指出,破产法院对贾跃亭作出的“不诚实”的错误表述也“不攻自破”。

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一直关注此案的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获得的一系列法庭文件显示,和上述报道不同,债务人和相关债权人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在本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一部分债权人关心的许多问题,特别是贾跃亭何时能如实披露自己的资产情况,仍未得到解决。

去年,特拉华州破产法院监管人 David Buchbinder 在法庭上狠批贾跃亭的财产披露声明“毫无诚信”,并支持将该案移交加州中区联邦破产法院。

案件移交后,今年 1 月底,加州中区破产法院监管人 Peter Anderson 再次指出,贾跃亭方面提交的财产披露声明“未包含足够信息,不足够让债权人作出决策”。随后,贾跃亭方面提交了更多版本财产披露声明的修正文件。

2月6日,加州联邦破产法官 Vincent Zurzolo 下达了该案截至目前的最新判决:

贾跃亭方面关于批准第二版财产披露声明的动议,因为监管人和债权人指出的信息不全的理由,予以否决。

同时,法官对破产重组案的合法性提出了严正质疑,并要求贾跃亭方面在下一次听证会上提供足够的证据,否则将撤销该破产重组案,或将其从破产重组转换为破产清算。

(破产重组 Chapter 11 和破产清算 Chapter 7 是个人在美国申请破产的两种方式。)






贾跃亭后续提交的第三版财产披露声明,再次遭到一部分债权人的反对。关键债权人上海懒财提交新的动议,要求撤销该破产重组案。

由此可见,贾跃亭的破产重组案并未取得任何所谓的”里程碑式进展“,而是陷入愈发胶着的状态。

所谓“错误表述”并未撤回

前述自媒体在文章中称[1]:现任加州联邦破产法庭监管人撤销了前任监管人的一项动议,该动议中关于贾跃亭“不诚实”的评价也随着撤销而“不攻自破”。

现任监管人在1月16日向法庭提交文件,由于案件已经从特拉华州移交加州,自愿撤回 (voluntary dismiss/withdraw) 了前任监管人提交的关于指派破产重组监管人的动议。

有业内人士称,在案件跨区移交中,现任监管人根据情况的变化,在新的法庭提交新的文件、撤回老文件,是常见操作。如果以此就认为现任监管人“撤销了前任监管人评价”,是对美国破产法律流程和事务的过度引申。






现任监管人于2月6日向法庭提交的另一份意见(下图),则围绕贾跃亭的财产披露声明本身做了更多的点评,同样不能说明现任监管人不再支持前任监管人和债权人对贾跃亭“不诚实”的指控。

(监管人 U.S. Trustee 属于美国司法部,但在实际业务中是破产法院系统的一个职能部门,作为案件中的调查者和协调员存在,其意见大多会被法官采纳。)




现任监管人指出,修正后的财产披露声明缺乏足够信息,不足以让债权人就此作出决策,并建议法庭不批准这份文件。

监管人表示,贾跃亭提交的这份财产披露声明,对其个人的财产情况没有做足够的披露,而是披露了他所创办的电动车公司法拉第未来的有限财务信息,比如其估值等等。但是,此次破产重组案的破产主体——债务的主体——是贾跃亭个人,披露的应该是个人的资产,而不是和案件无关的第三方非债务人实体。

对此,贾跃亭个人债务处理小组的代表律师张淼告诉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贾跃亭间接持有的 FF(法拉第未来)股权是其在美国除了工资、租金外的唯一个人资产。”

据硅星人了解,贾跃亭的工资来自于他在法拉第未来的“首席产品和用户官” (CPUO) 的职位;租金来自于其购置的位于南加 Rancho Palos Verdes 的多套豪宅,其中一些疑似通过内线交易的方式转移到其在美国的关联人手中。这些房产没有出现在贾跃亭的财产披露声明中。

监管人进一步指出,这是一份有缺陷 (defective) 的财产披露声明,没有写清楚:

1)贾跃亭在未来5年内的预计收入情况;

2)对各债权人的欠债情况;

3)破产重组计划生效日当天的偿还债务金额;

4)债务的清算分析等信息。上述信息均为美国法律对个人破产申请者的财产披露的硬性要求。




但贾跃亭在提交的最新版财产披露声明和破产重组计划书里提到,在完成了20%的偿付金额后,债权人就必须放弃对他的追索权,并且在计划通过的90天之内通知中国法庭取消他的“被执行人”身份以及高消费和旅行禁令。






然而监管人指出,美国破产法要求,除非偿还完所有债务,债务人不得享有免除债务责任的权利,即使债权、债务人双方签订合约也将被视为无效。




贾跃亭的律师张淼对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表示,贾跃亭的破产重组基于美国法律合法、法规启动和推进的,认为财产披露声明没有缺陷,所有的财产都已披露完毕,“只有法院确认披露函的内容充分和程序合法之后,才会启动新一轮投票,法院会对披露函作出评判。”

但是,据参加了去年年底特拉华州破产法庭债权人大会(341会议)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会议上有国资背景的债权人指出,贾跃亭破产重组计划中对提前放弃追索权的条款限制,或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意即,如果国资债权人按照贾跃亭设定的条款放弃追索权,而贾跃亭最后未能尽到偿还债务的义务,这些债权人(特别是当事人)反而会因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遭到国资委和有关机构的追责。


关键债主:未和贾跃亭达成一致

另外一个令人疑惑的点在于,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宣称和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但两位关键债权人向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表示,他们并未和贾跃亭方面达成一致,许多焦点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关键债权人、债委会五位委员之一的上海奇成投资合伙人严成斌告诉记者,贾跃亭和债委会双方的律师只是在一份核心条款清单上签了字,即在今后的破产事项谈判中设定了一个初步的框架。这并不代表债委会委员和各自的律师批准了贾跃亭的破产重组计划。

贾跃亭的律师张淼表示,根据341会议记录,债委会律师对贾跃亭提交的核心条款清单表达了明确的支持态度,“我们认为债权人应该对核心条款清单投赞成票,因为债权人可以得到最大的追偿机会。”

正如硅星人之前的报道,贾跃亭尚未对债权人方面关于其隐藏资产的指控作出正面回应。债权人告诉记者,这份核心条款清单同样没有解决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这不是一份协议,不代表就这样执行了。债委会的律师只代表债委会,不代表任何一方(债权人)。要说进展肯定是有的,但绝对不是‘里程碑式’的。这么说存在误导嫌疑,”严成斌表示。

债委会由五家机构组成,分别为奇成、江阴海蓝、平安银行、民生信托,和海通创意资本。五家机构中至少有一家不同意贾跃亭提交的破产重组计划。

多位债权人,包括债委会成员和非成员,都向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表示,贾跃亭的破产重组计划距离通过还很远——能不能通过都不好说。

根据破产法律的规定,贾跃亭方面近日提交了一份破产重整 DIP 融资计划。该计划中设立了一笔125万美元的债权人信托,用于支付债委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一位债委会成员告诉记者,有了这笔钱的保障,代理债委会(而不是独立债权人)的律师会更愿意推动进程,和贾跃亭方面达成合作。对此,张淼律师表示,这笔律师费不是债委会律师推动和贾跃亭方面达成合作的前提条件,这种说法“纯属谬论”。







贾跃亭的关键债权人,韬蕴资本(上海懒财)副总裁孙树明告诉记者,“债委会只能代表一部分无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无法代表所有债主的利益。”

破产重组计划想要通过,所有债权人都会有自己独立的投票权,而非由债委会包揽。根据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了解,每位债权人都有一票,最终投票者人数达到债权人的半数,对应金额达到债务总额的三分之二,才算投票有效。

贾跃亭已经通过自己妻子/前妻甘薇、哥哥贾跃民、姐姐贾跃芳、关联人邓超英、邓超英的女儿 Lian Bossert 等人,提出高额索赔,试图用这些赞成者凑够债务金额。

但在那之前,贾跃亭要先在下次3月19日的听证会上,过了法官这一关。只有法官认为破产重组计划和信息披露的质量达标了,才可进入下一步投票环节。

2月6日,Vincent Zurzolo 法官用判决的形式要求贾跃亭方面承担应尽的举证责任,在下一次听证会上“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本案不应该被驳回或转为破产清算案“ 。




法官进一步要求,贾跃亭方面必须在下一次听证会的当天(原定日期4月30日,后被提前至3月19日)或之前,提交一份新的财产披露声明,并得到法庭批准,才能算提供了足够的证据。

如果未能满足要求,法官作出的后续判决或将对破产重组案更加不利。


何谓“恶意债权人”

贾跃亭破产重组案提交以来,包括懒财、奇成、重庆渝富在内的多家债权人,曾经在特拉华州、加州破产法庭多次提交(或加入其他债权人提交的)撤销破产重组案的动议。

为此,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人士称懒财、奇成等为“恶意债权人”,指责他们“险恶用心”,不顾全体债权人的利益。[1]

但这两家债权人分别告诉硅星人,他们不认为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恶意”行为。

“我们确实是提了很多反对的意见,他就把我们归到‘恶意债权人’这一类了,”严成斌对记者表示。

“什么叫‘恶意债权人’?难不成是我恶意借给他钱?就是一个正常的商业交易,没有胁迫。一个正常的商业交易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有法律判决,你不能否认这个事情。”严成斌说。

但贾跃亭的律师张淼对记者表示,懒财等个别债权人站在所有债权人的对立面,多次试图驳回案件,“更是因为他们想凭借自己在美国法院拿到的执行权,优先变卖,继而独吞 FF(法拉第未来)股份,导致其他债权人完全得不到偿付。”

在贾跃亭去年10月申请个人破产重组之前,懒财、奇成已经在加州获得了法官的支持判决,启动了债务追索流程,已进行到财产调查的一步。因为破产重组案的提交,这项调查受到了破产法律的限制,进程被迫中止。

孙树明告诉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从来只听说过“老赖”,在商业社会的公平交易语境下没听说过恶意债权人:

“这么多年不还钱,每次都下周回国,从来也没有回国履行过还款义务,连表达一下无法还款的歉意都没有。如果不是(我们)去美国起诉他,不会进行任何回应。我们从来也不会站在债权人的对立面,这一说法试图分化债权人的目的也太明显了。”

多位债权人认为,贾跃亭方面现在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也是他最不愿意积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诚实地接受债权人、监管人和法庭的质询。

在之前的341会议上,贾跃亭方面催促通过破产重组计划,表示如果拖到2月法拉第未来就会破产,损害的是所有债权人的利益;然而实际上,到了3月,贾跃亭所说的”法拉第未来破产“并没有发生。

“他提交的(第二个修正版)披露声明,很快就被法庭直接拒绝了。这也说明了加州破产法院的态度。再加上他之前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法庭对他的印象很不好,”孙树明告诉记者,“可是他的逻辑是,要解决自己的问题,必须要抹黑我们,要把我们推到其它债权人的对立面。”

严成斌也曾指出,去年的第一次341会议上,监管人也曾发现了贾跃亭财产申报的漏洞,对于监管人提出的一系列怀疑,贾跃亭却无法给出诚实的答案。严成斌认为,贾跃亭对美国破产司法体系的玩弄,已经有藐视法庭的嫌疑。

严成斌说,

“一个中国人,跑到美国申请破产,想要达成的效果是对抗在美国已经有生效判决的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他不用中国的财产给中国债权人还钱,反而要把这些债权人拖进来,一起分配他在美国的财产。这是对美国破产法律的一种非常滑稽的利用。”

孙树明说,

我们要做的只是,充分揭露事实的真相,到底有没有隐匿资产,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破产欺诈的行为,是否是一次经过精密设计的技术性破产。

对此,张淼律师则回复硅星人(公众号:guixingren123)称,

“贾跃亭先生非常有信心跟各位债权人一起推动破产重组案的尽快完成,以解除 FF(法拉第未来)在中国发展业务和全球股权融资的最大障碍,全力以赴实现 FF(法拉第未来)资产价值最大化,继而保护全体债权人的最大利益并彻底解决债务问题,尽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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